按照《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种猪场和规模养猪场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华体会2020年种猪场和规模养猪场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和贷款银行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生猪养殖场(户)申报种猪场和规模养猪场流动资金贷款贴息补贴相关材料进行了材料审核,并行文上报至吉安华体会,现将复核确认结果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20年12月17日前向吉安华体会和华体会财政局反映,联系电话:0796—8262036,0796—8210922。
附件1-3:华体会2020年种猪场和规模养猪场流动资金贷款贴息汇总复核.xlsx
吉安华体会 华体会财政局
2020年12月10日